2009年4月9日星期四
2008年3月7日头条 致力“天下无贼” 反扒志愿者“隐身”保护你
本报记者林馥盛 实习生詹燕燕江思敏说起业余爱好,可能大家马上想到的是打篮球、看书或者旅行这样的文体项目,然而,如今在汕头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的业余“爱好”是抓小偷。工作日,他们从事各种各样的职业,业余时间,他们就几个人一组,辗转于我市各大公交站点、休闲广场和街头闹市,眼睛专盯“第三只手”,他们就是一个由网友自发组成的义务性、联合性的团体,以打击社会各类偷窃现象为目的反扒志愿者团队。近日,记者采访了号召组织成立反扒联盟志愿者队的“草根英雄”叶泽彬同学。组织志愿者让反扒从网络走进现实约了记者见面的时候,穿着暗红色上衣的叶泽彬显得有些腼腆,白净而略显瘦弱的样子很难让人联想到眼前这个人就是反扒联盟志愿者队的组织者。一阵闲聊寒暄之后叶泽彬迫不及待地跟记者谈起了志愿反扒队的事情。2008年1月31日,叶泽彬和他的朋友蔡先生刚在两个汕头点击率较高的地区网站———蓝色河畔和e京网贴出帖子,不多时,帖子已经“顶”到了15楼。在论坛上一个帖子里,网友AMY555 妞妞对民间反扒志愿队解释说,“所说的民间反扒,至少可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单个人的反扒行动,另一种是多人的集体反扒行动,自然也包括民间反扒组织的活动。前者既包括受害人自己的单独反抗,也包括他人独自打抱不平、出手相助的行为,后者则是多人组织起来对抗小偷的民间反扒组织。”在其他类似的帖子上,深受“三只手”之害的网友们也对小偷们口诛笔伐、骂声迭起,对组织集体反扒行动表示支持。网络上的汕头民间反扒队还建立了一个QQ群号,记者进入这个虚拟联盟时发现人数已超过百人,谈起汕头原有的反扒志愿者联盟,叶泽彬说,“该志愿者团队成立很久了,不过联合打击反扒的行动并不多,所以我和几个朋友才想成立一个更有组织更有实际行动的联盟。很多同志原来也都是原先那个志愿队的,在众人的商议下,决定走出虚拟的网络,为的是让我们民间反扒真能从网络走进现实。”“如果大家有志同道合的意愿和维护我们汕头正气之风的信心,欢迎加入到我们的行列,用实际行动来帮助广大市民,同时也减轻广大民警同志的负担,尽我们每个人能尽的一份责任!”情到激动之处,还是大学生叶泽彬一直平稳的语气变得有些慷慨激昂。已有逾10名成员致力“天下无贼”“有一天晚上看到电视台里报道了深圳有个义务反扒的队伍,捉了很多小偷,治安都好了,我认为作为一个汕头人应该想方设法努力为家乡做点实事。”追溯起组织反扒队的初衷,叶泽彬说,“小时候有一次亲眼目睹爸爸在路上被抢劫,从那以后就觉得扒手很可恨。”他告诉记者,现在响应他的人很多,也有不少是女同胞,“有很多女同志也很积极,就是只负责后勤也愿意,正所谓男女搭配,工作也不累嘛。”记者了解到,由于时间尚短,现在叶泽彬号召的志愿队只是接收报名,暂时还没开始进行真正的反扒行动。记者了解到,经过几名核心队员的商讨、策划后,目前反扒志愿队的规模以及组织形式渐趋形成,“半个月来,我们的正式成员已经发展到了10多个人,做生意的、上班的都有,可分配的工作时间也比较灵活,”据叶泽彬的介绍,反扒队内部将分成“行动部”和“后勤工作部”两大小组,每组的成员按人数平均划分。“行动组”的成员一般为男性,且有练习武术、擒拿、柔道、棍术、田径等运动者为优先,他也将时常组织成员多加进行相关的防卫训练,增强队员的基本防身技巧。后勤组织则负责报料、跟踪、监视、行动呼叫、查探地形等,成员男女皆可,但要有过硬的后勤指导能力及工作能力,以辅助“行动组”和确保他们在行动时的安全。“闲暇时间我们会在扒窃高发的地方巡查,比如在公车上、大型超市,以及像金新路这样的繁华路段。如果不是情况紧急而且有较大的把握,严禁队员单独行动。我们会几个队员联合行动,同时也争取警方支持的情况下,人赃俱获扭送公安机关后由警察进行处理。”对于以后开展的反扒行动,叶泽彬如是说。叶泽彬的号召成立反扒志愿者队倡议也得到了多数市民的支持,部分甚至在经济上伸出援手,“一些必要的费用,如购买对讲机等器材,跟踪时的交通费用,会通过市民赞助等形式来解决,最近已经有做生意的热心市民表示愿意在经费上提供支持。”说到这里,叶泽彬显得喜出望外。而在记者随机对一些市民的采访中,大家则表示,希望志愿队能多吸收些成员,教予大家一些防扒的技巧,形成全民反扒的局面。律师:民间反扒应取得执法机关支持民间反扒是否合法?2007年4月,深圳两个民间反扒人员抓小偷因持“甩棍”被拘;2006年武汉反扒者“罐子”因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突然死亡而被逮捕,“罐子事件”引发各界争论不休。当记者问到如何防止被“反咬”事件的发生时,叶泽彬也表示这也是他们现在遇到的难处,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他们,给予他们适当的帮助。不少律师朋友向记者表示,民间反扒组织的出现,体现了社会的正当需求。但是,民间反扒也遭遇到一些法律空白。对于小偷之类的违法犯罪现象,公民只有扭送公安机关的权力。市司法局法律服务所的郑佳娜律师告诉记者,单从道德的层面来说,民间反扒人士不图名利,不顾安危,义无返顾地投身于“舍己利他”的反扒事业中,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其行为无疑应当得到社会的认同和赞赏。“任何一个普通公民,看到有人行窃时,都有权利、有义务进行制止并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郑佳娜说,“但任何人在行使权利的时候,哪怕是维护社会正义,也要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进行。在维护社会秩序的时候,要以合法对非法,不能以非法对非法。反扒队员在捉住小偷后,也应该守法。”她建议,抓住小偷、扒手后,反扒队员不能对其进行搜身、扣留更不能殴打,可以通过现场拨打110,让民警前往协助处理,也可以与群众一起,将扒手扭送公安机关处理。郑佳娜同时说,抓小偷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小偷反抗,反扒志愿者一定要把握好一个度,对不法侵害进行正当防卫,切不可“冲昏头脑”,防卫过当。广东海鸿律师事务所的郑律师表示,在现代法治社会,包括抓小偷在内的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共权力通常由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在我国,维护治安、侦查违法犯罪既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权力,也是其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除非有法律法规的授权或者基于执法机关的委托,任何组织、团体和个人均不具有私人执法的权力。况且,即使公安机关侦查违法行为、调查取证、抓捕嫌疑人,也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他建议,反扒志愿者可以通过法定途径,前往民政局进行必要的社会团体登记,并获得公安机关的相关授权,再进行反扒,否则相对的法律风险较大。郑律师同时也表示,如果市民、反扒志愿者看到现行的扒窃行为,可以当场进行制止,并报110请求民警协助处理。---------------------------------------------------------新闻链接:厦门经验厦门市义务反扒志愿者大队由厦门市公安分局水陆交通分局轮渡公交派出所直接指导和管理,目前成员有252人,已成为厦门的一张“名片”。他们都是经过严格的政审才进入大队的,反扒行动由志愿者分工负责,出勤都要报备。厦门警方也对反扒队员进行了培训,并教导了实战招术。警方建议,在取证时,凡是目击案发经过的都是证人,但是,失主的同行者作证价值较低,因此志愿者在抓住扒手后,要尽量争取第三者作为证人。此外,一旦发生侵害反扒志愿者的案件,案发地公安机关也优先受理,同时主动协调医疗单位开通救护绿色通道。其运行方式将比照警方。绿色通道,在病人送到急救门诊之后开始启动,相关科室医护人员在第一抢救时间内,对病人实施紧急救治,不需要先办理入院挂号等手续。保险公司免费为志愿者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每份保险金额为5.3万元。根据保险条款规定,只要志愿者在反扒行动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就可以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如果伤害的程度没有达到条款规定的等级,可以在附加的医疗保险中获赔。虽然条款规定保险人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免赔额后按80%的比例给付,但对于反扒志愿者,保险公司将以100%的比例给付。律师事务所也将担任反扒志愿者大队的法律顾问,义务提供法律援助,并负责为志愿者们开设法律课程。据统计,截止2006年8月31日,厦门反扒志愿者大队规模已发展到149人,在民警的指导带领下,已组织4000多人次参与各种类型反扒行动,共抓获车扒、地扒等违法犯罪嫌疑人500多人,其中大部分被治安拘留、劳教、刑事拘留,有力地维护了厦门市治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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